安康市政府门户网 汉滨区司法局汉阴县司法局石泉县司法局宁陕县司法局岚皋县司法局向左滚动
首页|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安康市司法局 >> 网上服务  >> 我要申请纠纷调解
网上服务
最新信息
我要申请纠纷调解

一、人民调解的受理

1、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介入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登记。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调解。

二、人民调解的过程: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特殊情况除外。

三、人民调解协议及其履行: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应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2、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做出记录。

3、对经督促仍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变更、撤销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本站|隐私声明|网站制度|网站帮助|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12 安康市司法局 All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 陕ICP备05004128号
                                    邮箱:akssfj@163.com电话:(0915)-8168961 传真:(0915)-8168996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网址:www.aklaw.gov.cn

MC119舞曲网 诚信站联盟 减肥网 中企网